阳光人寿真心守护E款两全保险投保须知:
投保年龄:出生满28日至55周岁
保险期间:30年
交费期限:10年交、15年交、20年交
交费方式:年交、月交
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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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险责任 | 最高保额(元) | 说明 |
---|---|---|
一般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| <p><span>被保人因意外身故或全残的,按基本保额的2倍给付一般身故或全残保险金。</span></p> | |
水陆公共交通工具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| <p><span>被保人乘坐水陆公共交通工具,因意外导致身故或全残的,按基本保额的10倍给付水陆公共交通工具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。</span></p> | |
高速铁路列车交通工具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| <p><span>被保人乘坐高速铁路列车交通工具,因意外导致身故或全残的,按基本保额的20倍给付高速铁路列车交通工具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。</span></p> | |
航空交通工具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| <p><span>被保人乘坐民航班机,因意外导致身故或全残的,按基本保额的20倍给付高航空交通工具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。</span></p> | |
其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| <p><span>被保人因以上情形之外的原因身故或全残的,按所交保费乘以给付系数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。被保人身故或全残年龄给付系数:未满18周岁100%,18-40周岁160%,41-60周岁140%,61周岁及以上120%。</span></p> | |
满期保险金 | <p><span>被保人满期仍生存,按所交保费给付满期保险金。</span></p> |
阳光人寿真心守护E款两全保险投保须知:
投保年龄:出生满28日至55周岁
保险期间:30年
交费期限:10年交、15年交、20年交
交费方式:年交、月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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